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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18年财政专项预算及校内部门预算的方案

发布时间:2017-07-07 15:04:35 发布人:计划财务处 阅读次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及学校整体安排,计划财务处现组织学校各单位(部门)对2018年财政专项经费及部门日常经费预算进行编报工作。现对此二项工作的基本及具体要求做如下说明:

预算编报分成二个部分,即财政专项经费申报(含具有收入职能部门的收入申报)和部门日常经费申报,两部分单独申报。财政专项经费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14日下班前,部门日常经费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9日下班前。

(一)、财政专项经费申报具体说明

1、申报财政专项经费的部门按照《2018年财政专项经费预算项目申报说明》(附件A)要求进行填报。申报的预算项目负责人可以是部门负责人,也可以是项目的具体承担人。项目申报材料填报完成后汇总报送到分管领导处,经分管领导审定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填报《2018年财政专项经费分管部门项目汇总表》(附件B)。财务处根据各分管校领导确定的项目申报表经校内统一汇总后报请学校党委会审定形成最终《2018年财政专项预算项目申报书》上报教育厅,进行预算“一上”申报。并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核结果申请校党委会批准调整后进行“二上”、“三上”预算申报。

2、具有收入职能的部门(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处、后勤管理处等)要求对2018年收费项目进行预测并申报预算收入(附件C),于7月14日下班前将收入名称及预计收入金额报送财务处。

3、各行政处室如申报零星办公设备,只需填写《2018年财政专项经费预算项目申报说明》里的附件1(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一览表)并提供给资产处即可,其他材料由资产处汇总后统一填报。

4、基础设施如需维修,请各部门报到后勤管理处,由后勤管理处统一汇总填报。

(二)、部门日常经费申报具体说明

1、所有单位(部门)都应填报部门日常经费预算申报,申报表科目可在参考科目(附件D)中筛选。如参考科目不全面,可自行列示支出科目,所列科目应是部门实际产生支出业务,与本部门无关的科目不要强行列示。科目支出应仔细研究,填报全面、完整,做到应填尽填,不要漏项。2018年无预算科目将不能支出,请各位领导重视。部门日常经费预算申报表(附件E)填报完毕后,流程同财政专项申报流程一样,先由分管校领导审核,审核后汇总到财务处,财务处再次汇总后报校党委会审定。

2、由于校内预算办公费、党建经费、学生活动费等科目按人均定额核定,所以请各单位(部门)在填报部门日常预算时,同时申报部门人员名单、部门党员名单、部门学生数、学生党员名单等人员情况表,以便进行预算分配。

计划财务处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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