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团委书记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1-01-21 00: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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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主持院团委全面工作。
二、负责制定院团委工作计划,起草院团委的工作总结。
三、负责掌握分析团员青年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
四、负责指导、检查、评比、表彰各团总支、团支部工作,掌握相应工作情况。
五、负责向院党委和上级团委汇报团委工作。
六、负责院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广播站等的经费使用。
七、负责考核、推荐优秀团员、团干部。
八、负责处理团委日常工作。
九、负责党委交办的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