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就业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2-07-13 10:41:04 发布人:招生就业处 阅读次数:

就业办公室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就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意见,制定本学校的就业工作实施细则;

2、负责制定本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安排毕业生就业工作日程;

3、负责对院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协调和业务指导;

4、负责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及生源信息校核、统计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地方调配部门报送毕业生资源情况;

5、负责在校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及政策咨询工作;

6、负责毕业生就业的宣传、联络及推荐工作;

7、负责毕业生就业市场的拓展及就业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

8、负责用人单位的接待和毕业生招聘活动的组织开展;

9、负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审核、签订及管理;

10、提出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并按教育部批准下达的就业方案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

11、协调学校各部门办理毕业生的离校手续;

12、负责毕业生就业离校后遗留问题的处理及调整就业工作;

13、负责毕业生就业质量的跟踪调研工作;

14、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状况及相关信息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15、负责学校毕业生就业的总结、分析工作;

16、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就业处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