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bobapp官方下载 学生考勤及请假制度(修订)

发布时间:2018-09-17 08:56:44 发布人:本站编辑 阅读次数:

第一章 出勤管理办法

第一条 每学期开学,学生必须按时返校。因故不能如期返校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第二条学生上课、实习、劳动、军训、政治学习等,均实行考勤制度。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或超过假期不续假者,均以旷课论处。课堂教学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学时计,实习、劳动、军训等旷课一天按7学时计;无故缺席班级、学院、学校组织的会议或活动视情况按旷课2学时及2学时以上计。

第三条 学生在节假日离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返校,假期开学,辅导员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报学生返校情况;各学院把学生返校情况上报校学生工作处。因故须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经辅导员同意,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批准,擅自离校和推迟返校者,均以旷课论处。(加重处罚)

上课期间学生处老师随时抽查各班出勤情况,抽查时学生缺课,又没履行请假手续,按旷课一天处理,并交由学院批评教育。

第四条 对旷课的学生,经批评教育不改者,按违反校规、校纪处理。一学期内,旷课累计10学时以内者,予以当众批评,责令书面检查;旷课累计达10学时及以上者,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旷课累计学时数为10~19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旷课累计学时数为20~29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旷课累计学时数为30~39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旷课累计学时数为40~49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旷课累计达50学时及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迟到或早退3次,按旷课1学时计。

第五条 一学期内,因病、事假缺课累计达学期总课时三分之一者,应予以休学处理;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该课程教学总时数1/3者,不准参加该课程的正常考试,总评成绩以零分计,且注明原因。

第六条 每学年开学初,各辅导员到本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取学生考勤登记本,由各班学习委员负责认真统计本班出勤情况、填写考勤周报表,每天报送学生会学习部。

第七条 学生会将出勤情况抄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由专人负责管理学生的考勤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缺课情况,每月公布缺勤统计表。对旷课的学生,各学院要及时进行教育或处理。

第二章 学生请假及销假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bobapp官方下载 学生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出勤秩序。

第二条 我校在籍的全日专科生(高职学生)在校期间(包括法定节假日)不得擅自离校,遇有特殊情况需离校的学生必须遵守请假制度,按请假程序办理请假事宜。

第三条 学生不得擅自夜不归寝,如有特殊原因须向辅导员老师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离校。

第四条 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定假日、学校寒暑假假期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遇有特殊情况须向辅导员老师请假,并说明原因,得到批准后方可离校、返校。

(二)请假细则

第五条 请假分为病假、公假和事假三种。

1.病假:指因学生本人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教学或其他活动,需要离校治疗或回家休养等而提出的请假需求,请病假或销假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

2.公假:指因参加省、市及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部门(学生处、团委、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等)证实后确实无法参加教学或其他活动,而提出的请假需求。

3.事假:指因学生本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需离校一段时间而无法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或其他活动而提出的请假需求。

第六条 因病请假,请假和销假时必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因公请假,必须提供学校相关部门的证明;因特殊事情请假必须提供学生家长意见。

第七条 学生基于以上原因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或其他活动而离校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对于不经批准而擅自离校、擅自夜不归寝者按《bobapp官方下载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第八条 无论请假时间长短,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由辅导员老师批准并开据请假条后才视为准假;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开据假条的,必须主动与辅导员老师联系,得到辅导员老师口头批准后才算准假,但事后需本人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补假手续。

第九条 学生无论病假、公假、事假结束后都应主动持请假条到学生本人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销假时需辅导员老师和学生本人在假条上签字,销假完毕后本次请假程序终结。

(三)准假权限

第十条 三天以内(含三天)的请假,由辅导员老师审批,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查。

第十一条 三天以上至七天(含七天)的请假,由辅导员签署意见,报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核实后经直属党支部书记批准。

第十二条 七天以上的请假,由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直属党支部书记签署意见,报学生处批准。

第十三条 节假日前后一天请假,必须由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批准。

(四)销假

第十四条 请假期满,学生必须及时到相应管理部门履行销假手续,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处理。

第十五条 逾期不能销假的学生,必须提前履行补假手续,补假手续同于请假手续。

(五)其他

第十六条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应定期执行查课制度,及时发现缺席、迟到、早退和旷课的学生,并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要对无故旷课,缺席、夜不归寝等现象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按学期累计学时,按照《bobapp官方下载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 对弄虚作假、隐瞒或编造事实请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准假,并按旷课处理。

(六)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属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0月2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