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任务部署,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防范措施和准备工作,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疫情防控和复学复课的总要求,把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压实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坚决杜绝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检查内容
1.对实验场所进行消毒,做好个人及特殊物品的防护,避免损坏仪器设备或引发化学反应。
2.全面清理实验室环境卫生,做到台面整洁,实验场所无杂物堆积,设备、门窗、橱柜等无灰尘,地面无纸屑垃圾,营造良好的实验环境。
3.检查实验室化学品管理情况,特别是管制类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管理。清点实验室化学品,明确化学品清单;检查化学品存放情况,化学品标签应完整清晰,严禁超量存储、相互禁忌化学品混放混存,确保科学有序存放,管制化学品严格执行五双管理,普通危化品做好专人上锁管理;检查化学品储存场所,确保通风、温度控制、监控、报警等安全设施运行良好。
4.检查仪器设备。检查用电安全,重点对长期未使用的电气设备、线路开展检查,避免突然通电造成设备设施损坏、人员受伤;做好实验仪器设备调试、维护工作,加强防潮、防湿、防漏电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安全、大型仪器设备正常预约和使用;及时处理已到报废期限且无法正常使用的实验仪器设备。
5.检查消防安全。确认消防设施有效性及配置的合理性,杜绝消防通道、消防门被阻塞现象,严格落实实验楼值班制度。
6.检查气体安全。严格管控气体采购,做好分类分处存放,不得过量囤积气体钢瓶,及时清运不使用或空的气体钢瓶。
7.检查各类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检查涉及危险源的实验场所是否有显著、明确的警示标识,及时补充必要的标识,更换老旧、脱落的标识;检查实验室是否根据危险源情况配备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存放地点有明显标识。
三、实施步骤
1.部门自查(4月15日-20日)。各学院(部)全面开展自查,要求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不存盲区,不留死角。
2.学校复查(4月22日)。学校将组织教务处、保卫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等职能部门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复查,各实验室应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及时准确提供所需资料。
3.整改总结。各学院(部)要针对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限期整改,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坚决防止隐患向事故演变。在此基础上,要对安全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对安全检查的各项工作做好统筹安排,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落实值班制度。因居家观察或隔离不能到位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各学院应指定其他人员代替,以便能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重视高危领域。因本次防疫时间较长,要对大型仪器设备、高温高压设备、特种设备、辐射装置和危险化学品等高危领域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使用正常。
4.加强安全教育。各学院要熟悉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树立安全防范意识,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学校安全。
教务处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