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健康驿站建设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及省教育厅健康驿站建设管理相关要求,保障师生健康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维护校园稳定,我校公开寻求合作医疗单位,具体要求事宜如下: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在国家卫生部门注册登记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具有合作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业内信誉、口碑良好,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四平市区内医疗机构;
2.具有国家卫生部门核定的一级以上医院资质;
3.合作医疗机构需驻派符合资质和数量要求的医务人员,执业医师2名、执业护士2名,医务人员均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和执业注册证书并可变更注册到学校医务。
三、合作范围:
1.配合学校在春季开学前完成健康驿站建设,并负责日常医疗保障和管理。
2.由学校提供医务室场地,合作方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
3.提供师生日常就医服务,包含门诊,转诊,购药,注射处置等;
4.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开展日常健康卫生教育、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和传染病的检查与管理。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月28日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88434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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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