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四平市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四社科联字〔2022〕11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调动我市广大社科工作者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出成果、出精品、出人才,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四平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参评成果时限
凡四平市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符合《四平市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评奖条件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三、成果申报及材料要求
凡本次参评成果,由申报者按照《实施细则》规定选择申报。需打印纸质申报表两份,并同时提交成果原件一份。论文类额外提交复印件1份(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内文。复印件需隐去作者单位、姓名及能透漏个人信息的其他内容),著作和研究报告实名评审,不需隐去姓名。所有申报成果均需提交内容提要及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原件由申报单位负责审核)各1份。著作类内容提要字数1500字左右,论文类和研究报告类内容提要字数500字左右。评奖所需申报材料可从四平市社科联公众号和四平社科联微信工作群下载。填好汇总表并将所有材料打包一份电子版发送到邮箱42653146@qq.com。
四、申报办法
1、成果由各单位科研相关部门统一申报,评审委员会不受理个人申报。所有申报成果需经所在单位或组织审核同意。
2、申报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除作者本人对申报成果做出应有承诺外,申报单位和市社科评奖办要对申报成果逐一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成果一律不予受理。
五、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教师于2022年6月27日16:00前提交申报材料到科研处。
六、其他相关事宜
请参阅《四平市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方案》、《四平市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金丹
联系电话:15590267004
电子邮箱:42653146@qq.com
科研处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