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
一、遴选范围
全校在编且承担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
二、遴选条件
见学校名师遴选管理办法。
三、推荐及遴选步骤
(一)个人申报
教师根据 “名师系列”的评定条件,进行自我设计并提出申请,申请者认真填写“名师培育计划”推荐(申报)表。
(二)单位推荐
二级教学单位组织专家推荐小组审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向学校推荐候选人,所在党支部政治把关。
(三)推荐名额分配
名师系列分为教坛新秀、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和名师(包括教学名师、竞赛指导名师、技术服务型名师、科研型名师)。
每个教学单位教坛新秀推荐2名,骨干教师推荐2名,专业带头人推荐1名,校级名师推荐1名。
(四)学校遴选
校学术委员会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遴选,并对入选名单进行校内公示,公示后经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授予相应称号。
四、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将推荐人选推荐(申报)表纸制版一试5份(双面打印)、申报汇总表1份,于12月13日(周五)下班前报到人事处,电子版发至邮箱350614377@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明哲 郭晓宇
电 话:0434-3352239
人事处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