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落实《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结合学校师资队伍实际,现启动校内教师转岗任专职思政课教师选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岗人员范围
学校符合条件的在岗教师
二、申请转岗教师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思政课教学及相关研究等工作。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所属专业及相关专业。或从事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班主任、专职辅导员、党支部书记等工作)人员,由人事处、马克思主义学院联合进行资格审查。
三、转岗程序
转岗教师个人申报——所在部门(学院)审批——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人事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试讲——学校审批——人事处办理转岗手续
四、转岗后人员隶属关系及待遇
符合转岗条件的教师按照转岗程序调入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聘岗要求专职从事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科研工作,享受思政课教师岗位补贴,年均1万元。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按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系列进行评审,转岗前的教学工作量和学术科研等成果纳入职称成果认定。
五、具体安排
拟申请转岗人员填写《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转岗申请表》(一式两份),于2021年10月8日前交至人事处。
联系人:郭晓宇 0434-3352239
电子稿发送至7505744@qq.com
人事处
2021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