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职部:
因学生具体情况学生工作处无法掌握,填写雨露计划在校证明的学生请由班主任填写相应内容后盖学院公章即可。如需盖学校公章,请班主任填写《使用公章申请表(学生工作处专用)》(详见附件,或到学生工作处网站文件下载中自行下载)直接找党政办公室加盖学校公章。另大专学生无学籍号,填写学号即可。
特此说明。
学生工作处
2019年5月9日
附件:使用公章申请表(学生处专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