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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30 10:31:59 发布人:人事处 阅读次数: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

现就2012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定级、晋级考核的范围、条件

申报2012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2012年在岗且上一年年度考核合格。

(二)列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定级、晋级考核工种范围(见附件1)并符合《关于2010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0〕94号)有关规定。

二、考试考核方法、报名时间及收费

(一)理论考试。全省理论考试考场由省工考办统一采取计算机软件混合不同类别(工种)编排;理论考试以开卷形式组织,全省统一试卷,统一时间,考试时间为8月18日上午;考生用2B铅笔涂卡答题,全省统一采用光电读卡机刷卡并自动生成考试成绩的方法阅卷。

(二)实际操作考核。省工考办负责省直、驻长中直单位的实际操作考核,会同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共同组织技师报名人数超过20人工种的技师和高级工实际操作考核;实际操作考核当场公布成绩,于8月底前完成。

(三)报名及收费。报名采取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方法进行。

1.全省工考报名应于4月中旬前完成,省直、中直驻长单位报名时间见《省直、中直驻长单位报名时间安排》(附件2)。

2.参加本次技术等级岗位晋升考核的考核年限计算到2012年12月31日。

3.同级改职只允许在同一培训类内申报。

4.考务、考核信息查询、政策咨询及各类表格下载可登录bobapp官方下载 技能人才开发评价中心网(www.jnrczx.cn),咨询电话:0431-89995658。

5.考核收费。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收字〔2001〕24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3);连续三次参加同等级考试未能通过考核的,再次报考免费。

(四)高级技师考试考核全省统一组织。

三、录取办法

高级技师全省统一录取;技师及以下等级以省直、市(州)、县(市、区)为单位,按工种、分等级、从高分到低分分别进行录取;小工种(报名人数达不到录取比例的工种)的录取按照“严格比例,合并选优”的原则进行,先按培训类别进行录取,如按培训类别仍不足录取比例的,以省直、市(州)、县(市、区)为单位分等级、从高分到低分分别进行录取。实际操作考核和理论考试不予补考。

晋升(定级)考核合格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发证,执行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四、有关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关系考生切身利益,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考核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各级考试部门要严格考试要求,严肃考风考纪,全面加强考务管理。考核前要制定各培训类实际操作考核方案并提前15个工作日报省工考办备案。方案要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岗位责任,确保考务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在命题管理、组织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核、录取等重点环节要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2012年工考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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