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团委工作范围和职能
发布时间:2011-01-21 13:08:14
发布人:本站编辑
阅读次数:
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决执行学院党委的决议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团组织工作和团员思想动态,及时总结经验,反映情况,为党委和上级团委决策提供依据,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三、围绕党的中心工作,采取各种形式生动活泼地开展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素质养成教育,帮助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
四、根据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部署,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团的工作计划,部署、落实团的工作。
五、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组织开展科技、文化、艺术、体育活动、丰富学校业余生活、优化育人环境。
六、经常了解和反映青年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受理团员青年的申诉、检举和控告,接纳和处理来信、来访,维护青年学生的正当权益。
七、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帮助团员增强团的组织观念,遵守团的纪律,正确行使团员的权利,自觉履行团员的义。
八、监督团员履行义务,遵守团的纪律,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严格执行团内奖惩制度、表彰先进团组织和优秀团员、查处违纪团员、执行团的纪律。
九、加强团的骨干队伍建设,协助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发展、培养、考察工作,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十、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为基层组织开展工作提供示范和条件,增强基层组织的自转能力,对基层工作予以指导和督促,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团的考核评比制度。
十一、加强团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发现和宣传团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现和推广基层典型经验。
十二、做好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十三、做好团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做好新团员发展和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
十四、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的工作,支持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负责学生社团组织的登记、注册等管理工作。帮助、指导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开展各项工作。
十五、加强和改善青年教工中团的工作,开展适合青年教工特点的团的各种活动。
十六、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活动,做好大学生勤工俭学工作。
十七、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
十八、指导广播站、记者团工作,编辑出版团刊《学生通讯》团报《星辰报》。
十九、完成院党委,院行政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共青团
吉林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