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根据《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组通字〔2014〕47号)要求, 学院将开展副处级以上中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为保证专项审核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着眼严格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提升干部人事档案质量,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为重点,本着各负其责、从严从实、公平公正、确保实效的原则,在全院集中开展副处级以上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维护干部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范围和内容
(一)审核范围
学院全体副处级以上中层干部的档案。
(二)审核内容
对副处级以上中层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尤其要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
总体时间安排为2015年3月至2015年8月。2015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专项审核工作,按规定形成总结报告,报省委组织部。
(二)方法步骤
1.制定方案(2015年3月)。根据省委组织部文件精神,制定学院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方案,3月底前上报省委组织部。
2.动员部署(2015年3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由副处级以上中层干部参加的专题会议,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3.组织培训(2015年3月)。组织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参加省委组织部专题培训。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学文件,讲纪律,提要求,对参加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再次培训,使其熟悉政策规定,明确专审工作标准,规范操作,增强做好专项审核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审核登记(2015年4月至5月)。按照审核的内容和要求, 2人一组,共2组人员参与审核,一组负责初审,另一组负责复审,对干部人事档案逐卷逐页进行审核。我院共有49卷档案需要专审,初定两组1天审核2卷档案,需要25个工作日,2组人员要统筹安排好时间,审核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对发现的问题如实登记。如对可确定信息,可一并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每卷档案必须经过初审和复审,初审人和复审人要签字确认。
5.汇总分析(2015年5月至6月)。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汇总、认真分析,准确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6.调查核实(2015年5月至6月)。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由干部本人作出书面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7.组织认定(2015年7月底前)。根据审核情况及调查核实结果,由组织对干部信息进行认定。组织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根据认定结果,由组织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
8.问题处理(2015年7月底前)。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1)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认。
(3)档案造假的,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4)档案涉嫌造假的、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
9.材料归档(2015年7月底前)。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组织认定和处理材料等,认真鉴别、及时归档。
10.总结报告(2015年8月底前)。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全面汇总有关数据,深入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及时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
以上程序,审核登记环节和汇总分析环节同步进行,调查核实、组织认定、问题处理、材料归档环节同步进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学院成立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1.领导小组
组长:肖心明 党委副书记
成员:邢 永 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王英丽 人事劳资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于志强 纪检监察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金艳芬 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安排部署专项审核工作,综合协调重要事项,研究处理审核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向党委会议汇报。
2.工作专班
根据审核工作程序和环节,工作专班设综合组、审核登记组、核实认定组、监督组四个工作组。
(1)综合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主要是负责实施方案起草制定,工作机构、经费及保障条件落实,综合事务协调处理,总结报告等。
(2)审核登记组。组长:金艳芬;成员:孙亚芬、吴丹、赵欣。审核登记组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工作规程对档案进行逐卷逐页初审、复审,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同时进行汇总分析,并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初审由孙亚芬、赵欣负责,复审由金艳芬、吴丹负责,汇总分析共同负责。
(3)核实认定组。组长:邢永;成员:金艳芬、孙亚芬、马家林。核实认定组的主要职责是对审核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逐一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完成《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填写,对审核过程中补充收集和形成的有关材料及时归档。
(4)监督组。组长:于志强。成员:赵天佐。主要职责是对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进行监督,对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行为进行查处;核查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对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二)做好分工协调
本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按照“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开展工作。以上工作组涉及单位既要按照工作组分工做好各项工作,又要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做好业务范围内的干部信息调查核实、认定和处理工作。
党委办公室,重点负责干部入党时间、任职时间及任职经历,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信息的核实认定工作,负责此类缺失档案材料的补充收集。
人事处,重点负责干部身份、干部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信息核实认定工作,负责此类缺失档案材料的补充收集。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审核,负责做好审核信息登记、汇总,及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纪检监察处,重点负责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的核查,会同组织部、人事处对真实性存疑的干部信息进行研判确认,提出档案造假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学院其他有关单位和干部个人要全力配合做好专项审核相关工作。涉及抽调工作人员的单位,要协调好有关工作,无条件支持配合,抽调的人员要全职投入,完成工作任务。干部本人须无条件配合做好有关档案调查核实、补充完善工作。
(三)纪律要求
参与专项审核工作的部门和人员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切实维护专项审核工作的严肃性。要强化保密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干部档案工作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加强档案出入库管理,防止私自涂改、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审核时,要建立回避制度,不允许审本人档案、不允许审本人直属领导档案。对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bobapp官方下载 委员会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