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职责

发布时间:2011-01-20 08:42:23 发布人:本站编辑 阅读次数: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和中心任务,制定学校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和人才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坚持从严治党原则,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与管理,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强党建理论研究;做好党费的收缴与管理工作、组织关系接转以及党内基本信息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和评优表彰活动。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协助校党委做好干部工作,建立和完善干部队伍建设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做好学院(部)、机关党政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等中层领导班子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二层机构的设置和调整工作;做好干部审查和干部信息收集、整理、统计工作。

4.抓好校院(部、处)两级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科级干部工作。

5.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考核工作和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工作,指导、检查、督促中层机构党政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

6.落实党管人才方针,协调有关人才工作。协调做好外派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级党代会代表、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推选工作,校级以上各类先进党员个人和党组织的推选工作。

8.协助党委办好党校,党校办公室挂靠组织部,负责校党校的日常工作。

9.受理党员、干部等归口工作的来信来访,落实相关政策。

10.拟定党校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党校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和提出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有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指导分党校制定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11.党校各类文件收发,文书档案整理,文书起草印发,通知上传下达。

12.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安排的调训及党校各类培训的课程安排、教师聘任、课时统计、学员日常考勤、培训班结业、年终考核等各项工作任务。

13.做好党校内各项工作的协调及日常服务工作。

14.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组织科职责

1.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2.负责协调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3.了解和掌握基层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制度、党政联席制度执行情况。

4.负责抓好基层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指导各级党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

5.负责基层组织设置和调整工作,办理基层组织呈审手续。

6.负责制订基层组织书记及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7.认真做好基层组织建设推优表先工作。

8.负责协调处理与组织部门有关的信访工作。

9.负责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党内统计填报、全国党员系统填报、长白山先锋E支部建设工作。

10.完成校领导及组织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干部与人才工作科职责

1.研究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对干部的调整、任免、待遇、退休等事项提出建议。

3.负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

4.做好干部培养、管理工作,对后备干部进行培养选拔、

对干部提拔任免进行考核考察。

5.负责制订干部任职培训、后备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联合党校组织实施。

6.负责干部名册编辑、干部年报统计、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干部出入境证照管理和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组织人事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掌握干部的违法违纪情况,并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8.参与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换届选举的有关组织工作。

9.做好组织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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