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的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课堂教学管理,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根据《2021年教务处工作计划》的安排,决定于11月11日至11月18日开展本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期中教学检查表”的要求对照检查,做好记录,并形成书面检查总结,于11月17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表、教学检查总结(纸质稿、电子稿)交到教务处,本学期各任课教师的整体教学设计(电子稿)及单元设计(教案)请传至教务管理平台,单元设计(教案)至少提前2周。
一、检查内容:
1.检查教师教学进度是否与教学课程设计相符;
2.检查教师的单元设计(教案),严把单元设计(教案)意识形态;
3.检查教师批改作业的次数,完成实验次数;
4.检查教师听课记录;
5.检查学院、部教学活动记录;
6.检查实验、实训环节的实习实验报告及成绩评定情况;
7.检查顶岗实习方案(计划)、顶岗实习协议、校内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安排、指导教师检查记录。
二、检查方法:
1.学院、部自查。教师认真准备本学期任课的全部教学资料,交到本教学单位进行检查,并将教学课程设计与单元设计(教案)传至“AIC智能平台”,各教学单位要按要求严格把关、认真检查,检查后逐项认真、准确地填写自检汇总表。
2.学院、部自查不合格的,要责令有关教师在学校统一检查前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3.学校检查。由主管教学校长、教务处、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组成检查组,到各教学单位进行抽查。
三、检查材料要求:
纸制稿须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后送教务处。电子稿(期中教学检查表、教学检查总结)请离线给教务处韩老师。
教务处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