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落实国家及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同时也为了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受到资助的基础上顺利完成学业,我学院特别制定了本办法来更加规范、透明、公开地落实并完成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具体认证办法如下:
(一)档次划分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殊困难三种档次。
(二)认定办法
1.家庭困难学生在开学初向院学生资助科提交家庭经济困难书面介绍及在当地民政部门填写的《高等学校学生家庭困难情况调查表》,并有学生生源所在地民政部门的人均最低生活标准的证明材料。
2.院学生资助科根据学生提交材料的有效性评出各班困难学生名单。
3.各个班级根据院学生资助科下发的名单,在辅导员的主持下,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并在遵守困难学生基本隐私权的基础上评出本班困难学生档次及名单,并上报院学生资助科。
4.院学生资助科根据班级上报的名单及档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疑义后备案。
5.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评审一次。
bobapp官方下载 学生工作处
200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