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18 08:51:00
发布人: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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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系、部、室:
为了使我院青年教师业务水平尽快提高,学院制定了《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规定》,现下发给你们。请各部门为
2010-2011
年新报到的青年教师,每人安排一名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他们的指导教师,并填写《吉林农工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表》,于
2011
年
3
月
23
日之前交到教务处。
吉林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1
:《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规定》(到教务平台下载)
附件
2
:《吉林农工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表》(到教务平台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