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中退役士兵助学金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学校初审,以下同学符合退役士兵助学金资助条件,拟批准获得2022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格。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五天,即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6月10日前反映。
学校电话:15590262977;15590269027
附件:拟获2022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xls
学生工作处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