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工作

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入伍预征公告

发布时间:2013-06-28 04:38:24 发布人:学生处 阅读次数:
根据国家关于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及在校生 入伍服义务兵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征时间
从现在起—7月15日止
二、预征对象及年龄
1. 预征对象: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及在校生 (非普通学历教育的学生不属于应征对象)。
2. 年龄要求: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周岁。
三、预征报名网址
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的网址为: http://zbbm.chsi.com.cn(公网)
http://zbbm.chsi.cn(教育网)
四、预征报名流程
1. 学生登录预征报名网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确定本人参加报名。
2. 学生登录学信网实名注册系统进行注册。
3. 学生登录预征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
4. 学生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预征登记表》)及存根(一份),其中《预征登记表》中“技术等级、个人简历”两项内容打印出来后手工填写,技术等级填写个人获得的技术等级证书名称及级别,个人简历填写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班次、时间、证明人。同时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打印两份,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申请表》)。
5. 我校学生处与铁东区人民武装部形成联动机制,全面开始毕业生入伍预征网上报名,学校学生处将通过审核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后发给预征对象本人保存,学校将材料复印存档备查。
6. 经初审初检合格的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在网上进行预征对象同步确认,并配合高校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发还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预征登记表》存根由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留存备查。
7. 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后,高校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学生的学费和院校地助学贷款信息,并在网上进行同步审核确认。
8. 征兵开始前,县级兵役机关逐一通知生源地预征对象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按照有关规定实现优先征集。
9. 县级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生源地预征对象的生源地贷款信息,并在网上进行同步审核确认。
10. 学生确定入伍后,由县级资助中心通过机要将《补偿代偿申请表》寄回学校。
五、优惠政策
1. 由政府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2. 义务兵期间,选士官、考军校、安排军队干部岗位优先。
3.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表现优秀、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4. 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5. 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6. 退役后可以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7. 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8. 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一定考核(计划单列、专升本考试、单独录取),30%——50%比例入读普通本科。
9. 选用培养:
(1)选为士官:对于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毕业以上学历的要优先选取;师(旅)级单位范围内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应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2)士兵提干:对于表现优秀,在服役时间、现实表现、政治要求、军事素质、年龄及身体心理等方面符合部队有关规定,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可选拨为军官,具体办法按照关于从大学生士兵中选拨军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3)报考军校: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两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
(4)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拨,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选拨办法按照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有关规定执行。
10 .就业服务:
(1)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2)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3)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4)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六、补充说明
凡在网上报名的预征学生,请到学校学生处实名填表,办理相关手续。
校学生处联系人:孟祥海 联系电话:15590269600
区武装部联系人:魏参谋 联系电话:6189421
铁东区人民武装部
吉林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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